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黄金香”牌无公害猪肉荣获2009年“福建产品”称号
发布者:小静 浏览量:16584 发布时间:2016/1/6 15:21:24
2010年1月15日,省政府发布公告,授予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黄金香”牌无公害猪肉2009年“福建产品”称号。这是2006年之后,我司“黄金香”牌无公害猪肉再次获评“福建产品”。
我司将进一步增强品牌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在“黄金香”牌无公害猪肉、“黄金香”牌肉制品相继被评为“福建产品”、“福建农产品”、“厦门优质品牌”和“黄金香”商标被评为省、市商标之后适时启动蛋及蛋制品、夏商黄金香“双龙戏珠”图形与文字商标的争创工作,、驰名商标等的创建和申报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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