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
发布者:小静 浏览量:16588 发布时间:2016/1/6 15:22:15
根据《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国家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行两年一次的监测评价,近日接农业部农经发[2010]4号文通知,经农业部组织专家审核和农业产业化八部门联席会议审定,确认厦门夏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符合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的标准和要求,第四次监测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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